自2023年12月1日起,海南省將正式實施一項關乎百姓餐桌安全與消費透明的新規:在全省范圍內,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的經營者,將不得再使用俗稱“生鮮燈”的特定照明設施。此舉旨在還原農產品真實色澤,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維護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
長期以來,“生鮮燈”在肉類、果蔬、水產品等生鮮攤位廣泛應用。這種通過調節紅光、白光等特定光色配比的照明燈具,能顯著美化產品外觀——例如使豬肉、牛肉顯得更紅潤鮮嫩,讓綠葉蔬菜更加翠綠誘人。這種“濾鏡”效果往往掩蓋了產品真實的色澤與新鮮度,可能導致消費者在視覺上產生誤判,購買到品質并非如看上去那般新鮮的商品,甚至可能影響食品安全。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及海南省的配套執行規定,此次禁令覆蓋超市、農貿市場、生鮮專賣店、社區菜店等所有從事食用農產品零售的經營場所。新規明確要求,銷售場所的照明燈具應當以能清晰、真實地反映食用農產品的實際色澤等感官性狀為標準,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
對于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若拒不改正,將面臨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一處罰力度彰顯了監管部門整治市場亂象、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
新規的實施,預計將帶來多重積極影響:
- 保障消費公平:消費者可以憑借產品在自然光或標準光源下的真實狀態做出購買決策,減少了因誤導性照明導致的糾紛,購物體驗更加透明、安心。
- 倒逼品質提升:對于經營者而言,失去了“美顏”工具的加持,將促使他們更加注重產品的源頭質量、保鮮措施和貨品周轉,通過提升商品本身的新鮮度與品質來贏得顧客,推動行業良性競爭。
- 強化誠信經營:有利于構建以產品質量為核心的誠信銷售環境,推動市場銷售環節的規范化、標準化。
過渡期間,海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已加強對經營者的宣傳引導,督促其盡快完成照明設施的排查與更換。廣大消費者也應逐步適應在更自然光源下挑選生鮮產品,更多地依靠觀察肉質彈性、聞氣味、觸摸表面等綜合方法來判斷新鮮度。
告別“生鮮燈”,不僅是告別一種誤導性營銷手段,更是邁向更高質量消費市場的重要一步。讓商品回歸本真,讓消費更加透明,這盞即將熄滅的“美顏燈”,點亮的是食品安全與社會誠信的更高標準。